江西嫌犯曾春亮连杀3人,会被法院判什么罪
2024-07-18 23:18:32作者:饭克斯
这属于情节十分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负全部的责任,但具体的定罪结果还要等待法院的判决。
2020年8月8日早上,江西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情节恶劣的重大刑事案件,经调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犯曾春亮目前在逃。随即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公安局发布了一则悬赏通告,警方当时宣布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捕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5万元。时隔四天逃窜在厚坊村的嫌疑人曾春亮再次犯案,造成一名50多岁的驻村干部死亡。警方再次发布悬赏通告,奖金从5万元提高到了30万。
这一系列骇人听闻以及残忍的作案手法让人不寒而栗,据了解当地村民都拿着铁锹、木棍等守护在院子外面,同时有民警和特警拿着警用器械一同守护。山砀村和厚坊村的村民胆战心惊人心惶惶,大家都带着防身工具,甚至连睡觉的时候都会准备很粗的棍子,防患于未然。
至此所有通报都不再对这名穷凶极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打码或使用化名等这些保护行为,直接将其信息公之于众。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为362526197604020819,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2002年,曾春亮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12年,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间因其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7个月。但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到此次案发,曾春亮出狱还不到三个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他如此胡作非为成为全国通缉的逃犯?
曾春亮父母双亡,他在早年间去往浙江打工,他的几个兄弟也在浙江打工,只有一个姐姐在村里。曾春亮与遇害的康家人并无交集,只是行窃未果而进行的报复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一种最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希望法院这次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严惩凶手,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