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折旧方法对企业纳税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2024-07-13 11:42:46作者:饭克斯
如果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的话,会使现金保留在自己手上的时间更长,同时降低净利润,减少纳税。
如果是减速折旧就相反直线的话效果比较折中。
加速折旧相比平均年限法会使企业当期利润减少,进而减少所得税税额,进而减少缴纳税金的现金流。
折旧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税收挡板”的效用。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常用的折旧方法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年数总合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是不相等的,因而分摊到各期生产成本中的固定资产成本也不同。
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由于在折旧方法上存有差异,这为企业进行减少所得税提供了可能。
扩展资料:
在定率递减法下,折旧是按照固定资产账面成本来计算,而不是折旧基础(原始成本-残值),残值不是在计提折旧时事先扣除,而是在最后一年确定的,表现为最后一年的折余价值。由于定率递减法的计算误差,特别是双倍余额递减法中折旧率的人为因素,最后一年的折余价值很可能高于或低于估计的残值,这样残值可以通过“折旧费用=折余价值-估计残值”来确定。
如果误差太大,很可能使最后一年的折旧费用过高或过低而与以前的折旧费用产生重大差异,与整个减趋势不相称,不符合固定资产折旧“系统而合理”的基本要求,若出现这种情况,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的最后二年采用直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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