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棋自杀算不算犯规
2024-07-18 21:57:42作者:饭克斯
象棋自杀直接判负,和犯规没有关系
根据最新象棋2011规则:
第3条照将、应将、将死、困毙、自杀
1、一方棋子攻击对方的帅(将),并在下一着能将其吃掉,称为“将军”,或简称“将”。
2、被“将军”方必须立即“应将”,如果无法“应将”或不“应将”,即被“将死”。3、轮到行棋的一方无子可走,即被“困毙”。3.4一方行棋后形成帅(将)直接对面、或主动送吃帅(将),或在被“将军”时误走它子,没有“应将”,听任对方吃帅(将),均属“自杀”。
第4条胜、负、和
1、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输棋(负),对方取胜:
(1)、帅(将)被“将死”;
(2)、被“困毙”;
(3)、走棋后(已离手)形成“自杀”,参见3.4款;
(4)、形成待判局面,单方“长将”;
(5)、形成待判局面,一方违反禁例,应变着而不变;
(6)、在规定时限内未走满规定着数或完成对局;
(7)、超过了比赛规定的迟到判负时限;
(8)、全国比赛一次,省级(含以下)和全国少年赛(含以下)比赛两次违反行棋规定;(9)、两次现未走棋先按钟;
(10)、三次“犯规”;
(11)、在同一个“自然限着”阶段内,第二次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12)、宣布认输;
(13)、对局中拒绝遵守本规则或严重违反纪律。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和棋:
(1)、一方提议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2)、双方均无取胜可能的简单局势;
(3)、棋局出现待判局面,符合“棋例”中“不变作和”的有关规定;
4.2.4符合“自然限着”的回合规定,即在连续60回合中(可根据比赛等级酌减)均未吃过棋子。
第8条犯规
8.1对局时,一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犯规:
8.1.1在对方走棋时间内,有故意干扰、分散对方注意力的行为;
8.1.2对局进行中,擅自停、开棋钟;
8.1.3提议作和的次数超过对方达两次;
8.1.4提出自然限着和棋,经审核不属实;
8.1.5触摸己方不可能走动的棋子,或触摸对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无法吃掉它;
8.1.6所作记录符合7.1,7.2款规定;
8.1.7没有走棋先按钟;
8.1.8全国少年赛、省级以下比赛违反行棋规定一次;
8.1.9违反棋手须知中的有关规定,而情几竹尚不严重者。
8.2凡判处犯规,裁判员须当场宣布并及时记录。如犯规方立即认输,可以免判犯规。